近年来,由于佛教兴盛,佛家制品用品也是商业谋利的一种致富之道。尤其是香厂,将佛像,佛号印于商标上。使得佛像被香客扔的到处都是,垃圾堆或一些不洁净的地方都有。虽然不能说扔了佛像被践踏是出佛身血,非得判刑治罪或打入地狱之说。纵然佛菩萨不怪罪。但是佛像四处被人践踏也不合乎人情的,尤其是佛教徒心里更不是滋味,十方一切护法也会痛心疾首。
农村供佛者很多,香盒香包装到处扔,有时在粪堆上也能看到佛菩萨像污秽不堪,若有护法菩萨护法神责罚,是否连同商家,信佛者,路人无意践踏到的一并责罚,还是阴司司过之神记录下来死后一并处理,想来都是因果,不敢不慎啊。何况商家制香的商标可以随便起名字。但用观音菩萨显灵香,诸如此类的,我认为不妥,香客买你的香,看你香的质量和价格,这是他们关心的,倘若说点上你的香观世音菩萨就显灵的话。恐怕连菩萨都要笑了。
由此造的业果,虽然是无意的,不是有意这么做,但一旦遭到果报时,其不后悔晚矣。为了更好的使佛法广益大众,也为了十方一切佛弟子与护法不造新业,奉劝一切商家勿以佛像佛号做为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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