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口管出和进,饮食从口里进去,所以滋养身体;言语从口里出来,所以滋养心里。心口相符,才能真诚。否则的话,尔虞我诈,居心叵测,互相欺骗,用尽心计,无口功,却是已有口过。算计别人,算来算去最后算了自己。如此看来,吃口的亏的人不是太多了吗?
口不能思,但心能思,口常常受心的指挥。所以假话出自于口,但使它说假话来欺骗人的是心。人在待人接物之时,不能表里如一,问题不出自于口,仍旧是心在作怪。假使心地像青天白日一样清凈,那么口头就不会翻云覆雨。君子应当反省自己,看清自己的本来面目。
发明:启发、阐明之意。
下附征事(原文译白两则)
咒诅酷报(据《贤愚因缘经》)
佛在世时有一个不可思议的比丘尼,修成阿罗汉果,与其它比丘尼在一起,讲述自己过去所造善恶果报。她曾经作长者的妻子,家里富足,自己没生儿子,就嫉妒小妾生了男儿,私自偷偷把他杀了,小妾怨恨痛骂,她就对小妾赌咒发誓说:「如果真的是我杀了你的儿子,那么我的丈夫就要被蛇咬死,我生的儿子就要被大水漂走被恶狼吞食,我会吃自己儿子的肉,我的身体会被活埋,父母全家被大火烧死。」从此死后,就堕落地狱,受了无穷的苦。地狱的罪受完以后,作了婆罗门的女儿。出嫁后怀孕满月,同丈夫回父母家。在路中就已生产了,露宿树下。忽然出现毒蛇咬死了她的丈夫,女人哭的死去活来。等天一亮,就一手牵着大儿子,一手抱着小儿子,边哭边走。走到前面,出现一条大河,没有船渡河,就把大儿子留在这边,把小儿子先抱过去放在对岸,再回过来接大儿子
。大儿子看见母亲来了,就走进水里去抱母亲,被一阵大水冲走。回过头来再去抱小儿子,小儿子被狼吃了,血肉淋漓。女人顿时肝肠寸断。路上遇到一个人,与父母很熟,就把自己的痛苦告诉他,并且问父母是否平安。那人说:「前些天失火,一家都烧死了。」后来女人又嫁了人,怀孕正要生产时,丈夫酒醉回家,因为女人正在分娩,没有人开门,丈夫破门而入,抓住女人一顿痛打,然后就把小儿子煮了,逼迫女人吃下。女人害怕丈夫,勉强自己吃了一口,痛入心肝。因此就抛弃丈夫逃跑,行到波罗奈国,在一棵树下休息,遇到一个刚刚死了妻子的人,就结为夫妇。过了几天后,丈夫忽然死了。当时这个国家的法律规定,如果在生时,夫妇相爱,丈夫死后就一定要殉葬,于是女人就被活埋。有一群盗贼,来挖坟盗财,女人就出来了。女人心里想道:「我前世有什么罪?几天之间,就遭遇这样的奇祸!」听说释迦牟尼佛在祇洹说法,就去见佛,哀求出家。由于过去布施了一位辟支佛的饮食,发愿修行,所以今世就能遇见佛,修成罗汉。〔按〕多么悲惨啊!几天之间,接连遭遇如此奇祸。多么快速啊!遇佛出家,一下子便成了罗汉。一则口是心非,赌咒发誓,造下恶因;一则布施发愿,希望出世,种下善因。所以说:「祸与福无不是自己招来的。」
一目准誓(据《宋鉴》)
宋钦宗被金兵俘虏,达成了和议,显仁皇后将要回去,钦宗挽着她的手哭道:「我如果能够回去,做一个太乙宫使就心满意足了,并没有其它什么奢望。」皇后发誓说:「我回去后如果不来迎接您的话,我就要变成瞎子。」等到她回去后,高宗很不愿意迎回钦宗,皇后很失望,但又不敢多说,不久就双目失明。到处寻访名医治疗,没有哪个能治好。后来有一个道士进宫,用金针一拨,左眼顿时复明。皇后很欢喜,请他再治疗右眼。道士说:「皇后用一目看视,用一目报应誓言。」她一听,非常震惊,起来道谢,道士竟突然不见了。
〔按〕轻易许诺,必然招来怨恨;轻易发誓,必然受到天罚。显仁皇后不能履行诺言,并不是她负约,是形势所迫罢了。假使当初她能够在高宗面前痛哭流涕,虽然皇上的意思不能勉强,但皇后却没有负心的责任了。不能如此,所以就瞎了一只眼睛,这岂不是案情节轻重受的惩罚吗?如果完全没有履行诺言,就一定双目失明,不可救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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