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舜聪是福建人,在汀州郑家教书,凡是鲜鸡虾蟹这一类的活物都不吃,恐怕主人为他杀生害命。
清世祖顺治十三年(公元一六五六年),他生了一场大病,僵冷了三昼夜,忽然醒来告诉人说:「我的命本来注定应在顺治元年(一六四四年)被流贼杀死,因为担任家教时,爱惜物命,所以延寿十二年,而且免于横死;又因为在顺治七年(公元一六五○年)夏季,劝人刻了三张金刚经,再添加了三年寿命。」
由此可见:爱惜物命,能够加寿延年,解除大祸。慈心不杀可以得福免灾。(《乐生集》和《因果轮回实录》第五十七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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