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凡夫,我们往往习惯于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从佛教的观点看来,这样的行为非常愚痴,有以下两个理由:
第一,佛陀告诉我们,一切众生都曾做过我们的父母。所以,有这样的行为就等于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父母的痛苦之上。这样做合情吗?合理吗?从出生到现在,我们的幸福与成功,哪一个能离开父母的恩德呢?顶果钦哲仁波切十三岁时就在《心灵之歌》中写道:
我最亲爱的父母,我致上最高的敬意!
您们给了我生命,赐给我珍贵的暇满人身,
从婴孩到现在,您们一直用爱来照顾我,
为我引见真实的上师,
感谢您们的慈悲,我才能够接触解脱之道。
今生的父母对我们的恩德如此深重,往昔世的父母也无一例外。所以,当我们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时,要用这个观点来反省自己。
第二,我们的一切快乐从何而来?一切痛苦又从何而来?《入行论》告诉我们:所有世间乐,悉从利他生,一切世间苦,咸由自利成。
《佛子行三十七颂》也说:诸苦由贪自乐起,佛从利他心所生。
意思是说,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他人的付出之上,自己的福报就会不断减少,最终的结局是痛苦;把他人的快乐建立在自己的付出之上,自己的福报就会持续增长,最终能获得永恒的涅槃之乐
。因此,诸佛菩萨无一不在无量劫中,为别人的快乐付出了无数次生命。譬如《太子须大拏经》中说,释迦牟尼佛在前世曾是太子须大拏,他生性好施,因将国宝布施于敌人,被父王放逐远方。在途中,他又把爱妻、儿女以及自己的眼珠,都一一布施于他人。《月灯三昧经》中记载,释尊前世为妙花月菩萨时,为了度化众生而宣说佛法,却被国王所杀害,付出了宝贵的生命。《贤愚经》中记载释尊前世为太子时,看到一只母虎和虎仔们因饥饿而垂死挣扎,于是舍身饲虎,挽救了老虎的生命。
对比释尊,再看看我们自己:常常将自己的快乐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为了一己之利,掠夺过无数他人的利益,甚至伤害过无数生命,如《入行论》中说:何需更繁叙?凡愚求自利,牟尼唯利他,且观此二别。
明白这两个道理之后,我们就要开始改变自己的习惯,多为他人付出一些。当然,一开始就为别人做出很大牺牲,甚至付出自己的生命,这是不切实际的,佛陀也没有要求我们初学者要这么做。但我们可以从生活中一点一滴的小事入手,先做一个老实、真诚、心地善良的人,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自己的辛劳上,不要建立在他人的辛苦甚至痛苦上。然后再逐渐理解他人、宽容他人、方便他人,为他人的快乐付出一些力所能及的努力。这样做,既是在报答往昔父母的恩德,又能给自己带来无尽的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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