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首批佛教教职人员证书颁发仪式现
场(图片来源:凤凰佛教 摄影:明捐法师)奏国歌(图片来源:凤凰佛教 摄影:明捐法师)
淳法大和尚代表云南省佛教协会发言(图片来源:凤凰佛教 摄影:明捐法师)
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陆永耀发言(图片来源:凤凰佛教 摄影:明捐法师)
陆永耀副主任为淳法大和尚颁证(图片来源:凤凰佛教 摄影:明捐法师)
颁发证书(图片来源:凤凰佛教 摄影:明捐法师)
合影留念(图片来源:凤凰佛教 摄影:明捐法师)
2016年10月1日,在迎来中国人民共和国67岁华诞之际,云南省首批佛教教职人员证书颁发仪式在云南省佛教协会办公所在地和直属寺院昆明圆通寺隆重举行。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副主任陆永耀,云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业务一处处长查洁贵,副处长江斌,云南省佛教协会副会长、圆通寺方丈淳法法师,云南省佛教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康南山等参加了颁发仪式。颁发仪式由康南山主持。来自全省佛教界四众弟子千余人参加颁发仪式。
陆永耀副主任在讲话中说,按照国宗局统一部署要求,云南省积极开展了教职人员认定备案专项工作。全省佛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在全国首先实施电子化、网络化管理,经过不断的努力,省民宗委、省佛教协会与软件开发公司合作,于2011年开发推出了 云南省佛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管理系统软件 。至2012年9月,对符合条件的汉传佛教教职人员842人、南传佛教教职人员209人完成认定备案。几年又对汉传佛教已认定备案的842人进行复核,对其中已经还俗、圆寂、离开云南的人员注销了认定备案,对其余676人进行了统一要求的信息和照片的采集并编排了备案号,按照国宗局和中佛协有关要求只做了佛教教职人员证书。此次发放的《佛教教职人员证》不仅体现了佛教特色,而且在大小规制、基本信息方面与其他宗教的教职人员证书相衔接;同时也规范了发证单位和备案机关,每位法师拥有唯一的备案编号,以增强证件规范性、权威性和公信力。
宗教教职人员认定备案是一项常规工作,发放统一的佛教教职人员证,对于深化和巩固教职人员认定备案工作成果,做好佛教教职人员的服务和管理工作,维护佛教界合法权益,有效杜绝假冒僧尼,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还将继续抓好我省佛教教职人员的额审验工作和新晋人员的认定备案及发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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