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音寺 位于广元市苍溪县中土乡东河麻溪浩对岸,占地5480平方米。山门、万年台、钟鼓楼、佛殿、观音殿、后殿,均在南北朝向的中轴线上,两侧有偏殿和厢房,布局得体,构成传统的四合院庙宇,结构紧密,有大小房屋60间。钟鼓楼与佛殿为全寺主体建筑。钟鼓楼为三重檐歇山式屋顶,最上层檐下施五铺作计心造斗拱,除柱头、转角铺作外,四边各施补间铺作四垛,每垛斗拱的耍头后部接一横木成昂尾状连接内檐椽。中层下施六铺作计心造斗拱,铺作法与上相同,但前后檐下的榫头作成象鼻状,并出有45度斜出象鼻状假昂。最下层檐,左右各延伸3间,共面阔7间,长29.3米,进深12米,除柱头铺作外,各间均等分的用铺间4垛,全为六铺作偷心造。
观音殿为单檐悬山式屋顶,面阔六间,长23.8米,进深13米,面积为300平方米。后殿为中高左右低的悬山式屋顶,殿长16.2米,进深9.2米,计约150平方米。左右厢房和偏殿均为平房。观音寺原塑释迦、观音等佛像,1951年“土地改革”时被乡人毁坏。观音寺钟楼大梁有“大清乾隆六年(1741)建”的题款,知此寺为清代建筑。
观音寺始建于南宋嘉定十五年(1222),清乾隆六年(1741)重建。殿内有泥塑如来佛、观音、水旱十八罗汉、文昌、灵官、牛王等神像。周围树木参差,风景宜人。民国11年(1922)该寺有常产300背,和尚10余人。后将偏殿改作粮库。1950年神像全毁,改作粮管所(点、站)。该寺戏楼及其两侧一楼一底木结构房屋曾为中土公社公用房屋。
1983年4月8日,苍溪县人民政府将其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002年9月24日,广元市人民政府将其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007年省人民政府公布其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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