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案
公案及其参公案是禅宗的特色内容之一。究竟什么是公案以及如何参公案,这是人们所感兴趣的,也是人们所迷惑而急于想知道其底细的,但是,历来的禅宗研究基本上没有满足这种需要。本文对公案的形式、公案的来历、公案的名称以及参公案的目的、过程和作用作了适当的梳理和论析,以期对人们了解禅宗的公案和参公案有所裨益。
叶县归省禅师上堂,良久曰:夫行脚禅流,直须著忖,参学须具参学眼,见地须得见地句,方有相亲分,始得不被诸境惑,亦不落于恶道。毕竟如何委悉?有时句到意不到,妄缘前尘,分别影事。有时意到句不到,如盲摸象,各说异端。有时意句俱到,打破虚空界,光明照十方。有时意句俱不到,无目之人纵横走,忽然不觉落深坑。
僧请益柏树子话,师曰:我不辞与汝说,还信么?
曰:和尚重言,争敢不信。
师曰:汝还闻檐头水滴声么?
其僧豁然,不觉失声云:耶
师曰:你见个甚么道理?
僧便以颂对曰:檐头水滴,分明历历。打破乾坤,当下心息。师乃忻然。
版权所有:地藏经讲解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