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脱的意义,可以很广,也可以很狭;可以高,也可以低。从基本的定义上说,所谓解脱,就是解放了束缚和脱离了束缚。有了束缚,便不自由,束缚,便是自解脱了由。因此,解脱的定义,也可以说就是自由的定义。 但是,自由是有范围的,人在不妨碍他人的自由之下,由于法律的保障,可以得到若干的自由。所以自由不等于放纵;自由也有其限度。 要求自由的倾向,实在就是主观状态对于客观状态的一种反抗,这种反抗的动力,几乎也就是生命的本能。包括动物与植物在内,如果失去了这种反抗的本能,必将不能生存。 比如草木的生长,它们反抗了地球的引力之后,才能从地面向空中发展,这种自求发展的动力,就是要求自由的一种反抗。 动物园的禽兽,更不用说,决不是它们的自愿;野生的动物乃至昆虫,它们都有一种自求生活的本能,也必有一种抵抗环境的自卫能力;纵然是家畜,也没有不为它们的生存而奋斗的。 人类,对于自由的要求,比异类的动物,更加强烈,更加深刻。虽然,由于文化及教育,在要求自由方面的表现,没有动物那样地露骨。但是,动物的品级越高,自由的要求也越大,人类的文化越高,对于自由的要求也越复杂。 生物界的自由,仅在求得生存而已;动物界的自由,也仅在求得满足简单的饮食欲及生殖欲而已;人类的原人,大概又比高等动物的要求较高一筹。人总是人,不会没有肉体生活以外的精神生活,所以渐渐地向文明的时代进步。 一个文明人的自由倾向,是基于肉体的生存欲(饮食),进展到肉体的延续欲(生殖),再发展到精神的安定欲(神明的保护),最后便必然地要发展到精神的不朽欲。 所谓精神的不朽,是用来弥补肉体必死的遗憾。一个文明人,他会喊出‘不自由毋宁死’的呼声,那就是指的肉体(生存)的自由及精神(思想)的自由,但却未必包括了精神不朽的自由。能够精神不朽,他已不是一般的人,但这要求,却是人人该有的,要不然,他的人生是盲目的、昏沉的、没有自觉的、没有理想的,也是没有信心的。 当然,要求精神不朽,未必就是要求宗教的信仰,比如许多无宗教乃至反宗教的学者,他们不信神、不信上帝、也不信天国、更不信死后尚有所谓灵魂这样的东西,他们只以为造福了人类,他们的精神便会永远地活在人类的历史上,永远地融入于整个的宇宙间了。这个,他们称为将小我化入大我。其实,他们是从混沌中来,又进入混沌中去。不过这些思想的要求精神不朽,要求个人冲破现实的时空,要求得到更大更久的自由价值,那是无可否认的。所以,如把尺度放宽,这些也是属于宗教信仰的一型。 最能普遍适应于人类的自由倾向,便是所谓灵魂不灭的要求(佛教不以为有固定的灵魂。众生的生死,纯由于业的聚散与牵引,这个问题请参阅拙著《正信的佛教》第二十三节〈佛教相信灵魂的存在吗?〉),在这当下一生的死亡之后,仍有一个我的存在,肉体虽然腐烂了,灵魂还是存在。这在神教徒来说,灵魂可以奉上帝的恩召而进入上帝的天国,享受永生的快乐。在佛教来说,肉体虽然死亡了,善恶的业种,却不会消失,它将带着我们去接受另一阶段的生死过程。 因此,不论神教的生天也好,佛教善恶生死的轮回也好,都是由于人类要求精神的不朽而得到有力的注脚,这也是解脱思想的必然途径。但据佛教来说,凡有一个‘我’的存在,不论小我、大我,不论上天、下地,他的自由范围,总是有限制的,所以也不得称为究竟的解脱。佛教的解脱道,目的是在解脱这一个‘我’的观念,而能得到绝对的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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