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前在浙江某寺,有一法号叫“含辉”的和尚,年约四十多岁,平日守戒律尚称精严。有一天,他到街上散步,刚好经过一家卖狗肉的铺子前,想不到平日精守戒律的他,竟也经不起阵阵狗肉香味的诱惑,因而垂涎欲滴,颇有一吃为快之感。
等他回寺后不久,突然全身发热,身上长起了十八个硕大的毒疮,痛彻入骨,奇异的是,如果被别人看到他身上的毒疮,痛苦还可稍止,如果遮蔽不给人看,那么更觉痛入骨髓,好像要他以毒疮来警戒世人似的,他虽遍请各方名医,但皆束手无策。
到这地步,含辉和尚自知必是前世冤孽做祟,于是忍痛跪在佛前,以求忏悔,并虔诵金刚经。有一天,午睡醒来,在恍惚中看到十八个没有头的军人,对着他说:“你还认得我们吗”和尚答说不认识,那群无头的军人接着对他说道:“你在前世曾做金朝带兵的统领,而我们都是你的属下,你曾命令我们固守某山头的隘口,但其中有两士兵不守军律,在山下遇到一少妇踽踽独行,就予以强暴,少妇哭告其夫,其夫因此向你怒告,但你没有详查是谁犯法,竟将我们共同守山的二十个人,全部予以军法处斩。他们两人强奸犯法,固然应该处死,但他们两人所做的,完全与我们无关啊!但你不分青红皂白,竟将我们无辜的十八人,也一起枉杀了,这样的冤屈怎能不报呢?
我们找你已找了二百年,到今世才让我们找着,因你出家守戒,又有护法神护卫着你,所以我们不敢对你有所侵犯,但因你闻到狗肉香味就强烈的动念想吃,心戒已经破了,因此护法神也不再保护你了,所以我们才可以靠近你来寻仇,现在因你忏悔诵经要求解冤,就姑且饶你三年,以后再来向你索讨!”
从此,含辉和尚的毒疮,果然暂时停止发作,直到三年后,才复发溃烂而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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