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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教的确立,首先在于戒律,经过道安的努力,以后还有哪些律部的传译?

发布时间:2019-10-14 09:50:53作者:地藏经讲解网

道安和他的弟子们寻求戒律的热心,对于律藏的充实起了很大的推动作用。道安在世时,已经得到大量的戒本,并且翻译了其中的一部分,可惜那些书已经失传了。之后不久,来自喀什米尔的弗若多罗和昙摩流支,先后帮助鸠摩罗什译出了萨婆多部《十诵律》,这部律得到鸠摩罗什的老师卑摩罗叉在江西大为弘扬;佛陀耶舍(也是克米尔人)在西元410年又译出了昙无德部《四分律》;奉佛音尊者之命,由斯里兰卡来到中国的僧伽跋陀罗译出了《善见律毗婆沙》。五世纪初法显法师游历天竺,主要也是为寻求戒律而去的。法显法师是大家都知道的中国古代伟大的求法者和旅行家,他的不朽的“游记’和其他方面的成就,可能容易令人忽视他最初求律的动机和这方面的成就。他除带回许多书籍外,并且带回了《摩诃僧祇律》和弥沙塞部《五分律》,前者已由他自己和迦毗罗卫国(今尼泊尔)的佛驮跋陀罗译为汉文,后者则在他逝世后由佛陀什(喀什米尔人)翻译了出来。另一位伟大的求法者,七世纪的义净,也是抱著学律的志愿而远游的。他带回了而且译出了一切有部的十一种著作,从而使律藏大为完备。因此汉文译出的律藏有《四分律》六十一卷,《一切有部律》一百五十七卷,《十诵律》六十一卷,连同各部的羯磨文和戒本及解释律文的诸论,先后译出而现存的约五百卷。后世中国高僧们关于律部的著作,现存的也有五百卷以上。至于中国比丘戒的传承,在南北朝时代,北方传《四分律》,南朝是《十诵律》。及隋朝统一中国,政治上以北统南,佛教戒律也是这样,从隋代起,一直只传北方昙无德部的《四分律》。藏语系佛教地区向来是传一切有部律,傣族地区则流传著与斯里兰卡、缅甸等国相同的上座部律,与《四分律》(法藏部律)同一源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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