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教艺术导源于印度工巧明业。自原始佛教至部派佛教时期,由于戒律中(沙弥十戒)有‘远离观听歌舞’之明文规定,故未能建立艺术发展之基础,而仅限于佛足、金刚座、菩提树等之雕画,以为佛陀之象征。约至纪元前后,大乘佛教兴起之时,雕刻、建筑、绘画、工艺等艺术活动始随印度都市工商业与部分进步派僧侣之革新精神而兴起,打破以往小乘时代不敢模拟佛像之观念,而普遍塑造佛像供养礼拜,佛教艺术乃藉造像而大兴。印度佛教艺术可大别为兼具希腊、印度、大夏、安息等艺术素质之犍驮罗艺术与印度佛教艺术。
至笈多王朝(302),以摩揭陀为中心,统一印度,印度本身之艺术乃与犍驮罗艺术先后依附 于佛教而东传中国。至隋唐之世,无论佛教义理或艺术均已与中国人性情精神相结合,并融入中国特有之情操与气度,使佛教艺术衍为纯中国之型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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