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工厂做工时,曾经看到甲乙双方单位都把还可以用的日常生活用品做垃圾丢掉,我觉得太可惜。要知道每做完一件成品是要经过多次顺序的辛劳才行,故我拿去给需要的人使用,我这样做是否属於偷盗?
答:最好你是给当事的人或者是你的工厂老板说一声,说一声他同意了,你就不是偷盗。你说你们垃圾处理这些东西还可以用,我能不能拿去送给一些需要的人,一些穷苦的人?我相信你的老板也会点头,那你就不是偷盗。一切都按照这个程序去做,物都有主,主人同意就好。
学佛答问(答香港参学同修之七)
海涛法师:吃素为什么不算
治疗近视的偏方,有需要的
海涛法师:咳嗽医不好,怎
念佛持咒时容易昏沉犯困,
念佛时看见光影算修行的功
念佛愈足癌
焰口召请文(宋·苏轼)
座右铭
佛寺联语(选录)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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