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生今世有着嗔怒习气的人,前世(业力),也有着嗔怒的习气。嗔怒,是一种极为强烈的无明情绪;有嗔怒习性的人,就像胸中有一股无明怒火,随时都准备要发泄,而导致这嗔怒脾气的,是由“业力”(前世)和“习气”或“个性”相互招感所致,当“因”“缘”具足,由嗔怒造成的恶报,就加速形成了。
难移的习性
嗔怒,是一种极为强烈的情绪,有嗔怒习性的人,就像胸中有一股怒火,随时都准备要爆发。
有一个中年男子,耳朵重听,且有严重的耳鸣,他深受耳疾的痛苦,已经有十五年之久了,也就是大概刚三十出头,他就深受耳疾的困扰,可以想像,重听和耳鸣,虽然不是一种多么严重的病症,但重听会严重的阻碍他和别人的沟通,让他无法轻易的随时听闻他想听的,耳鸣,会严重的干扰他自己的情绪,让他随时都无法躲避他不想听闻的声音!
对一个正逢青壮年,事业刚待起步,美好人生正展现在前的人来说,罹患这么一种不大不小,却足以令他颓丧与沮丧的病,可以说是一个不小的打击。
而巧合的是,两种不同性质的病症,一种是想听听不到,一种是不想听却又不得不听,两种性质迥异的病象,却巧合的同时集中在一个人身上出现。
这位中年男子,是一个脾气甚大的人,他的胸中好像有一座嗔怒的火山,随时都准备要爆发,而导致这种嗔怒脾气的,不是由于疾病的困扰,而是“习气”
!“这个今世有着嗔怒习气的人,前世,同样也有着嗔怒的习气。”水莲斋主说。
在前世,他是有钱人家的公子哥儿,但脾气极大,颇难侍候,动不动就打人耳光,不止家里的佣人动则遭殃,在外,也仗着财粗势大,动不动就打人耳光,因此,在一生中,不知打了多少人的耳光,但除此打人耳光的“嗜好”外,心地并不坏,也颇孝顺。
这样一个前世喜打人耳光,今生罹患耳疾的病症,颇符合因果律的回向性和同质性。
但这个例子有一点要注意的是,这个中年男子之所以罹患不算轻的耳疾,与其说完全是由“业力”的作用,不如说是由“业力”和“习气”或“个性”相互招感所致,因为这个男子,前世由于嗔怒的习气,常打人耳光,当造下这样的业“因”后,今世由于嗔怒习气未改这个“缘”,当“因”“缘”具足,耳疾的“果报”,就加速成形了。
因此,可以说,如果这个男子,今生能够稍改嗔怒的脾气,那么,耳疾的程度当可减轻,或做某种程度的转化。
但如果以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个男子在前世因有那么强烈的嗔怒习气,当这么强烈的习气“遗传”到今世来时,也就不是那么轻易的就可改善了,因此,以这个角度来看,今生之所以会得这么严重的耳疾,也是有着某种的“必然”性!
一个人的“命运”也是这样,因为命运的形成,是由于过去的“业力”和今世的“个性”,交织而成。
很多命运(或业力)上“注定”要发生的事,常常是藉着个性里的一些特质而显现,好的命运,常藉着良好的个性特质而显现,不好的命运,常藉着不良的个性特质而显现。
因此,与其说,个性造就一个人的命运,不如说,命运藉着个性的特质,而显现出它欲显现的面貌。
业力也是一样,业力要显现出来,往往需要“缘”的桥梁,而我们个性里的某些特质,往往是业力显现的最好桥梁和媒介,也就是说,我们的个性特质,提供了业力成熟最好的环境和条件,是业力最好的“助缘”!
所以说,我们的个性,不只在宿世以来,制造了不同的业力因缘,也为业力的成熟(或命运的形成)提供了理想的环境!
就像前述的中年男子,因为在前世有着那样嗔怒的习气,以致造了打人耳光的“业力”,又因为他今世依然强烈的嗔怒习气,所以这样强烈的嗔怒习气,就为他前世所造的“业力”,提供了最佳的成熟条件和“助缘”,所以自然有了得严重耳疾的“命运”!
当然,不止我们的个性和习气,会从今生“遗传”到来生去,就是我们今生的兴趣嗜好、才华、人格特质等,也会随着今生发展培养的程度而带到来生去!
而这种兴趣嗜好、才华、人格特质等等不同的显现,在小孩子身上尤其明显,但传统的主流派学者却认为,在一个人身上所显现的一切,不管是人格特质,兴趣嗜好等,都完全的可以用“基因”和“环境”的影响来解释。
“基因理论”对习性的解释
基因学者告诉我们,一个人所显现的某种独特的特质,纵使在家庭中没有其他人有相同的性质或倾向,但仍可把这种独特的特质,解释为是我们极远的、或甚至“想都想不出来”的祖先的“基因”所遗传的!
因此,以这种基因理论来看,我们每个人所显现的某种独特的特质,都决定于孕育我们的受精卵,而受精卵却是由精子和卵子的染色体“随机配对”而成的,由此类推,我们的父母所具有的染色体,也是由他们各自的父母在受孕时(或受孕前),其精子和卵子的染色体“随机配对”而来的!
所以,依照此种理论,一个人所具有的“独特性”,是由父母的染色体的“随机配对”所造成的,而父母的独特性和染色体,也是由他们各自的父母的染色体“随机配对”而成的,以此可以类推至无穷远的世代。
所以,一个人之所以有“独特性”,按照基因理论,那完全是一种“机运”(Chance),一种“基因重新洗牌的机运”(Thechance shuffling of genes),就好像牌局上,重新洗牌后,我们手上所分配到的一组牌!
基因理论,确实精密有条理,但当任何一个“被洗牌洗出来”且有着“独特性”的个人,当在思索这个问题时,恐怕在理解中还会带点“惘然”吧!
“环境理论”对习性的解释
另一种主流派学者用以解释人的独特性,或人格塑成的影响因素的就是“环境”,长久以来,不管是“精神分析”或“行为主义理论”的拥护者,尽管彼此在理论上有严重的冲突或歧异,但他们都一致同意,在一个人出生的前几年里,所受到的外在环境影响,将会对一个人的人格塑成或以后的一生有着决定性的作用。
就像发展心理学者所主张的那样,他们认为,每一阶段的发展,都将影响次一阶段的发展,而在人生中,最重要的“定形”阶段,大约在三岁左右就已发展完成,最迟也不会超过六岁,也就是说,大约在三至六岁时,一个人的“独特性”,包括气质、体质、智慧等就大致发展塑造完成,往后,只是小幅度的变动或修正而已。
但随着研究的深入,令发展心理学者极为震惊的是,尽管他们已经将人的“定形期”,远远的往前推至出生后的几周或几天内所受的影响,但仍不足以解释每个人所具有的“独特性”,因为他们发现,即使在刚出生的婴儿身上,也有着各自不同的行为模式,而他们却无法解释这些不同行为模式出现的缘由,所以只好再往前推进,甚至现时已将重点放在婴儿在母体时所受外在环境的影响,和婴儿出生后行为模式间的关联性的研究!
发展心理学的这种进展是必然的,代表研究方向的正确,但往后的“阻碍”也是必然的,因为只在“今生”上做研究,“今生”就是最大的阻碍!
同样,以基因理论来解释人的所有特质的来源,是极尽物质科学研究的极至,但基因理论就好像一个盾牌,把人类所有可以解释和所有无法解释的一切行为,都推向盾牌的背后,那就是基因理论的基础—“基因重新洗牌”的“假设”理论上,但我们却不禁要问,是“谁”在让基因重新洗牌的,或决定基因要洗成什么牌的那只“手”究竟是什么?
当然,以前世今生的习性遗传,来解释每个人不同于父母或祖先的“独特性”,并不是要用以否定“基因理论”或“环境理论”的一无是处,因为基因或环境理论,在解释人的行为上,仍有着不可否认与抹煞的“现实”优势。
而我们以前世今生的习性遗传,来解释一些此两种理论难以解释,或无法解释的行为或现象,正好是对此两种理论的一种“超现实”的补充,而不是欲对上述两种理论的完全否定或代替!
难以解释的“天份”
在许多小孩子身上,尤其可以看到一些难以解释的才华或特质,而此种似乎“天生”的才华或特质,如果以“现实”的基因或环境理论来解释,是极为牵强或丝毫不通的,因为从这个小孩子的家人或环境方面来看,都难以找到足以造成此种才华或特质的影响因素,但如果以“超现实”的前世今生来看,就可轻而易举的理解了!
一些杰出伟大的音乐家,如巴哈、莫札特、贝多芬等,对于他们杰出的才华,不需以“前世今生”来解释就可理解,因为他们的父亲都是音乐家,“基因”与“环境”加努力的现实解释,就足以让他们展露出伟大的才华了。
但也有一些伟大的音乐家,是无法以基因和环境来解释的,像德布札克的父亲是个屠夫,孟德尔颂的父亲是个银行业者,至于韩德尔的父亲则是一个理发匠,上述的音乐家不只先天的基因不足,而且后天的环境也失调,能够让他们出人头地的,光是“努力”一项,实难以解释他们的成就。
其中,尤其是韩德尔,更具有启示性,因为韩德尔的父亲,不只没有音乐细胞,而且当韩德尔在儿童时期显露出他在音乐方面的才华和兴趣时,不只没有加以启迪,反而百般加以阻挠,至于韩德尔的母亲,虽然没有反对,但也没有给予太多的协助,韩德尔身在这么恶劣的启蒙时期,以后还能成其“伟大”者,其非“天份”,又能如何解释呢?
而“天份”者,不在今生,是在前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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