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对于这题目,我曾考虑再三,是否演讲?
因一般人在短时间内,要明了《中观》大义,就已不容易了;更何况还要再切入「如来藏」思想。
然为先前已出版有《中观论颂直了》和《楞严新粹》等书,所以若听不清楚者,犹可从书中重习也。
中观思想
中观的主旨大意,一言以蔽之,曰:缘起无自性尔。如颂曰:众因缘生法,我说即是空。下以「性、相、体、用」说明之:
性:从众因缘所生之法,即非自存、即非孤立、即不常住,以此谓为无自性。
a. 如风从那里来?因气压不等,故空气从高压流向低压,而有「风」。
故压力差愈大,风即愈大。压力差小时,风即变小。压力差均等时,风即消失矣!
待风吹进屋子后,将门窗关紧;过一段时间后再开时,风已不见了。
问:原来的风,那里去了?答:本无风的个体,所以是现象消失,而非到那里去!
一般说法:风为「动性」,其实应当说是:当空气示现成「动性」时,乃名为「风」。
b. 如火为何物?因物质起燃烧作用时,即名为「火」。
所谓「燃烧作用」,从化学的角度看,即是急剧的氧化作用尔。
1.能燃烧的物质,2.当温度达到「燃点」时,3.又供应有充足的氧气,即能呈现出急剧的氧化作用,而有光和热的产生,此时即假名为「火」。
若温度下降到「燃点」以下,或氧气不足,或能燃烧的物质已消耗尽时,「火」即灭矣!
问:原来的火,那里去了?答:本无火的个体,所以是燃烧的现象消失,而非到那里去!
一般说法:火为「暖性」。其实应当说是:当物质示现成「燃烧作用」时,乃名为「火」。
c. 如水为何物?当物质的温度,在「溶点」以上,「沸点」以下时,即名为「水」─液态也。
若温度降到「溶点」以下,即凝结成固态。升到「沸点」以上,即汽化成气态。
问:原来的水,那里去了?答:本无水的个体,所以是液态消失,而非到那里去!
一般说法:水为「湿性」。其实应当说是:当物质示现成「液态」时,乃名为「水」。
d. 如地为何物?当物质的温度,在「溶点」以下则为固态,而有坚持性。
若温度升到「溶点」以上,即溶化成液态。或被火烧成灰,被水溶解成液状。甚至碰到很大压力时,也难为瓦全。
一般说法:地为「坚性」。其实应当说是:当物质示现成「固态」时,乃名为「地」。
e. 如空为何物?常曰:虚空不动、虚空无为。
其实人走动时,或物改变位置了,虚空状已缘起不同矣!
相:如上所言,一切相者,皆随缘示现。
以示现不同故,假名亦不同。
示现者,非常非断;假名者,前后绝然。
当深入缘起,才不会被假名所骗。
体:集别相而为体,如人的身体,如树之体。
既相是随缘示现,体亦空花水月。
然体以是总相故,较别相有较大的稳定性。如浪花与大海。
从缘起观,诸法本无界限;故个体亦是别相而已!
集一切诸法的总相,乃名为「法界」─这界,还是非有非无也!
如《起信论》曰:心真如者,即是一法界大总相法门体。
用:诸法不自用,如刀不自割,指不自指。
故一切用者,皆从和合众缘而有也。
是以愈易与它和合者,即愈有用,如锂、钠、钾等金属。
愈不易与它和合者,即愈无用,如氦、氖、氩等气体。
小结:以上地、水、火、风、空的存在与相状,皆因缘起的不同而有差异也。
终究而言,乃本无自体、无自性、无常相也。
如来藏
亦以性、相、体、用来说明之:
性:心性与法性是不同的,如《起信论》曰:心生则种种法生,心灭则种种法灭故。
心是能觉,法是所觉。众生以能觉故,曰:众生皆有佛性。
此觉有二:觉照于相的如幻示现,觉悟于性的法尔如是。
简言之,不管法性的空,还是法相的假,皆是心之「所觉」也;至于心之「能觉」者,乃昭然不动,旷古常存。
故昭然不动,旷古常存者,乃是心性,而非心相。
是以心性,即是佛性。以觉为性,或者说:以「了别」为性。
既是性者,即是普遍性与永恒性,亘三世而不移,放四海而皆准。
以性故,不为缘所牵,不为相所转,而称之为「本来清净」。如花开、花谢,人生、人死,皆是无常、无我性。
此本来清净的净,与「净、垢」相待的净,其实是不同的。何以故?前者是指性的净,后者是指相的净。
故众生学佛修行,是此性的作用;众生造业沉沦,亦是此性的作用。
如禅宗云:「日用而不知」者,此指此性也。
因此在《六祖坛经》中本有:「但用此心,直了成佛」的句子;我将它改成「善用此心,直了成佛」也。
此「本来清净」的性,在某些经书里,却将之说成「自性清净」。于是对于「自性」的定义,就得善加处理。所谓「自性」者,乃是说:自然的性、本来的性。
而非「自、他」相待后,还有其自性也。何以故?「自、他」相待,即落入相中矣!若落入相中,还有其自性;便与《中观》相违背矣!
这便是佛法与梵天外道的分水岭。从性上说清净,即是佛法。于相中说清净,即是外道。何以故?从性上说清净,还是「无我」也。于相中说清净,即是「有我」尔!
此「本来清净」的性,与众生的「无始无明」,并无前后的关系。何以故?众生以不觉悟、不见性故,而为「无始无明」。不见性,是一向就不见性;而非从什么时候起,才变成不见性。更非因「一念无明乍起」,才不见性。不然这「一念无明乍起」,就是「无因生」也!
其次,众生在「无始无明」当下,其「本来清净」的性,还是昭然不动,旷古常存的。如前云:乃「日用而不知」尔!而非已被无明盖过,更非已不起作用矣!
所谓「无明」,是指对法理的不觉悟。是「现象」的描述,而非把它当作「因」,甚至是「第一因」。
如小孩子,因少不更事,所以称其为「幼稚无知」;待成长后,知识阅历即渐丰富矣!如谓其:本来觉明,因被「幼稚无知」盖过,所以变成少不更事,便是胡言乱语矣!
因此「无明」与「明」的关系,应是渐近线,而非两极端。
事实上,我们修学佛法的历程,便是从「无明」的状态中,慢慢「内摄」而渐「明」矣!
此「明」,既包括「性」的觉悟,也包括「相」的觉照。「性」的觉悟,能一了百了;「相」的觉照,却无始无终也。所以于渐近线中,便只能「趋近」,而不能「到达」。
相:性与相,如一体的两面。既因性,才能觉照相的存在与变化。如前所谓:相的存在与变化,是随因缘而示现的。
亦因相的存在与变化,才能觉悟性的清净与永恒。
然众生以不见性故,多执着「相」。且于相中,再区分为:能见与所见。此即是「无明」的根本。
于是再将「能见」者,当作「我」;此乃「我见」的根本也。如《大乘起信论》曰:依于觉故而有不觉,生三种相不相舍离:一、无明业相,二、能见相,三、境界相。
从三细相中,复生六种粗相:1.智相,谓缘境界,生爱非爱心。2.相续相,谓依于智,苦乐觉念相应不断。3.执着相,谓依苦乐觉念,相续而生执着。4.执名等相,谓依执着分别名等诸安立相。5.起业相,谓依执名等起于种种诸差别业。6.业系苦相,谓依业受苦不得自在。
简言之,云何为真心?能见性而不着相者,即为真心。
云何为妄识?若着相而不见性者,即为妄识。
故云何以「本来清净」,而还有「妄识」呢?以不见性故!
此不见性,是一向不见性,故称为「无始无明」;而非后起「无始无明」。
此妄识,云何能消?以见性不着相故,能消!
众生既不离「无始无明」,云何能见性?答云:1.以佛性本来清净,不动不摇故。2.以闻法善因缘故,能见性。
妄识既消,何时复起无明?既见性不着相者,即不再起无明矣!
体:如《楞严经》云「若离前尘有分别性,即真汝心。若分别性,离尘无体,斯则前尘分别影事。尘非常住,若变灭时,此心则同龟毛兔角,则汝法身同于断灭,其谁修证,无生法忍?」对于这段经文,还当从《中观》的思想来解码,才不会错解。
性不是相,故相虽随缘流转;性却不动不摇。然性也不离于相,于相的流转变化中,才能凸显出性的本来清净,性的不动不摇。
故既非「即尘有分别性」,亦非「离尘有分别性」。
「尘非常住,若变灭时,此心则同龟毛兔角。」诸法于缘起中,本不常亦不断也。所以言:若变灭时,此心则同龟毛兔角。乃偏于断灭边也。
尤其说到真心,是从性上说的;而性者,即具普遍性与永恒性。是以绝不能局限于个体有限的身心,来论法身的修证。
其次,何谓「法身」呢?以法为身!既法于缘起中,本无界限;则法身亦无界限也。
故不能言:我有我的法身,你有你的法身。从悟我之不可得,而契入缘起无限者,方为「法身」。
如《楞严经》云「譬如澄清百千大海,弃之。唯认一浮沤体,目为全潮,穷尽瀛渤。」澄清百千大海,乃喻法身之无限。浮沤体,则喻个人身心之有限。
故《起信论》曰:心真如者,即是一法界大总相法门体。
虽集一切诸法总相,而为「法界」之体,而为「真心」之体─这体,究竟还是非有非无也!
然以是总相故,乃较别相有较大的稳定性。
简言之,真心与法身,都是从「见性」,从证得「无我」而能契入也。且契入后,智慧与福德自然能趋向于圆满也。
用:如前已谓,用者,自不成用;乃从和合众缘中,而成用也。
故佛性,虽有了别的特性,还须「众缘配合」才成用也。
是以唯识曰:具九缘,而成眼识。
或谓:缘不同故,所见者有异;如盲者,唯见暗而不见明也。如有门墙之隔,唯见室内而不见室外也。
云何谓:如来藏中,具足一切功德?答云:若性者,即本来清净,本来具足也。
至于相用者,乃随缘示现尔!若缘具,则示现;缘变,则异。缘散,则消。
以过去缘,不同于现在缘;现在缘不同于未来缘。圣者的缘,凡夫的缘,亦皆不同也。云何能「一切具足」呢?
其次,所谓「一切具足」,是包括好的,也包括坏的。生老病死、爱离怨会;你希望「一切具足」吗?
是以性虽「一切具足」,仍得吃饭才能饱;得工作,才能养活自己;得皈依三宝,亲近善知识,才能觉悟见性。
所以我还强调:非「但用此心,直了成佛」,而是当「善用此心,修行成佛」─虽觉悟见性了,还得悟后启修,才能趋向究竟。
解脱道与菩萨道
从「般若」与「真如」的系统中,皆能证得解脱道。何以故?能证得「无我」,即得解脱。
于是于自觉后,复以觉他。于自解脱后,再助他人解脱,即是菩萨道也。如世尊的一生。
但历史上所说的菩萨道,却多是从「般若」系统去切入的。
且说到最后,竟强调:当「知空」而不「证空」。其实,「证空」与「堕入顽空」根本是两码事。
「证空」,即是证得「无我」─简单说,就是将「小我」的匡匡与设限,完全弃除了。弃除后,非「堕于顽空」,而是得融入广大无边的法界中;乃更方便行菩萨道也。
其次,若从「真如」系统切入菩萨道者,乃谓:众生虽有佛性,但日用而不知。以不知故,不能完全发挥佛性的功德。
于是从皈依三宝,亲近善知识,而能见性。见性后,一方面弘法,助他人见性。一方面悟后启修,更将佛性的功德,步步提升。于是因觉的层次不同,而有「不觉、始觉、相似觉、随分觉、等觉、妙觉、究竟觉」等差异。
这从觉的层次,来论菩萨道者,乃更不会有「堕入顽空」之虞!
事实上,证得「真空」与示现「妙有」,本是一体之两面。必先证得「真空」,才能示现「妙有」也。
如以证得「真空」,为解脱道;则以示现「妙有」,为菩萨道。故以「真如」系统来切入菩萨道,会比以「般若」系统去切入菩萨道,更殊胜也。
见道位与证道位
目前学术界通称,大乘佛法有三大系:法性空慧、法相唯识、法界圆觉─太虚大师的名称。
过去我曾判:法性空慧为见道位,法相唯识为修道位,法界圆觉为证道位。何以故?
就说理而言,乃以「般若中观」;既简洁利落,又究竟了义。
就修道而言,乃以「识有境无」为方便,而内摄、内消也。
就证道而言,乃以「真心不动而朗照万物」为证量也。这证道者,非思议所及,乃「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尔!
我且用个比喻:凡俗之人的见识,如坐井观天。学中观缘起者,如于地观地。有体证者,如坐天观地。
因此,偏好作思惟功夫者,会偏向「般若中观」;偏向作修行体证者,会偏向「法界圆觉」。
然而若不从「般若中观」着手,先精析「性、相」之别,而直趋「法界圆觉」者,乃很难避免落入「梵天外道」的歧途,如所谓「南方宗旨」者是也。
总结:
从《中观》思想入手,而内摄、内消,以至证得「无我」者,即解脱道之要义。
再从真空中,外融法界,而成「法界圆觉」─理事无碍、事事无碍,则菩萨道之圭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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