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卷子S.343v号佛教文献考
宗舜法师
内容提要:敦煌S.343号卷子所抄内容非常丰富,不仅有各种社会文书,还有一些佛教文献。但是整个卷子除社会文书、愿文等已经被辨识出来外,其中佛教文献一直没有得到深入研究,以致著录时出现了不少疏漏。本文则将S.343号卷子背面所抄的佛教文献全部识别出来,纠正了《敦煌遗书总目索引新编》拟目和说明中的一些讹误,为进一步整理敦煌文献和编制《目录》、撰写《叙录》提供了资料。
关键词:敦煌卷子 S.343号 佛教文献 愿文 伪经 玄则 《大唐三藏圣教序》
《述三藏圣教记》《佛说要行捨身经》《大般若经第六会序》《敦煌遗书总目索引新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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敦煌卷子S.343号(注1)为一长卷,收录内容很丰富。黄征、吴伟编校的《敦煌愿文集》对此卷的“题解”云:0343vd 圣教序
“本卷原编号码为斯三四三,存文计达三十多篇,行书,正、反面抄写,且卷首和卷尾皆有残缺,字迹尚可,书手不一。本卷所抄写的内容可分为五部分:一、愿文(包括《亡文》、《患文》等);二、《三藏圣教序》;三、残佛经;四、分家文书范例;五、赞佛曲。其中以‘愿文’部分为最多,计有二十三篇(具体抄写情况详见各篇后的题解)。其馀四部分因内容与本集范围无涉,故删去不录(注2)。”
这五个部分的分类,大体与实际情况相当。不过,大家一般关注的是社会文书,对此卷背面的佛教文献则鲜有研究。《敦煌宝藏》拟题时,仅识别出《普门品》、《述三藏圣教序》等,其他还有什么,则付阙如。施萍婷主撰的《敦煌遗书总目索引新编》(以下简称《新编》)较之前人的著录可称大为进步,对此卷背面的内容,共分十六个子目,相对于《敦煌宝藏》的六个子目来说,《新编》的工作不仅细致,而且准确率大为提高。然而,《新编》对於其中佛教文献仍未进行考订,只是笼统称作佛经多少行,佛典多少行,个别拟题还有错讹之处
一、“S.0343va 佛典七行”
今案:在佛典七行前,尚有一些文字:
(一)S.343v号卷首题“脱服文”,但没有内容。
(二)空一行后,接抄“南无□□□□□(注4)南无宝相佛南无西方”字样。
(三)空二行后,抄十二字:“□属次复作佛即其人也我因”。
今案:此处抄录的十二字,是《佛说要行捨身经》中的内容。
《佛说要行捨身经》(也称《佛说要行捨身功德经》、《佛说菩萨要行捨身经(注5)》),从内容来看,是民间的伪托之作,唐代即定为伪经。唐/智昇在《开元释教录》卷十八“别录中疑惑再详录第六”曾从四个方面论证此经之伪:
“《要行捨身经》一卷三纸馀,后有捨身愿文,共有五纸。
右一经,不知何人所造,邪党盛行。经初题云:‘三藏法师玄奘译’。按,法师所译,无有此经,伪谬之情,昭然可见。且述四件,用晓愚心:
一、伪经初云‘王舍城灵鹫山’者,灵鹫山名,古译经有。奘法师译,皆曰鹫峰。今言灵鹫,一伪彰也。
一、伪经初又云‘灵鹫山尸陀林侧’者,按诸传记,其鹫峰山在摩伽陀国山城之内、宫城东北十四五里。岂有都城之内,而安弃尸之处。事既不然,二伪彰也。
一、伪经中又云‘佛说过去燃灯佛时初愿捨身’者,燃灯如来是释迦牟尼佛第二无数劫满授记之师,岂有得记当成,方能死捨。事与理乖,三伪彰也。
一、伪经中又云‘若有人杀害有情,遍索诃界;四重五逆,谤方等经;及盗常住现前僧物,如是等罪,合堕地狱。若能捨身,罪必消灭’者,谤经造逆,合堕阿鼻。死捨得除,便无重报如外道妄计殑伽河浴,罪垢消除;轻命自沉,生天受福也。言死捨除罪,与彼妄计何殊。愚夫造恶,用此除愆;智者审思,勿被欺诳。永沦恶趣,无解脱期。事与理乖,四伪彰也讹殊极多,不能备记(注6)。”
此经后失传,仅见于敦煌遗书。目前敦煌遗书中保存的抄件甚多,如S.1060、S.2044、S.2110B、S.2926vb、S.5885、S.6577a、P.2228、B.0076、B.8294、B.8295、B.8296、B.8663等。《大正藏》以日本龙谷大学藏敦煌本为底本,以S。2044为校本,将此经收入“疑似部(注7)”。但是《大正藏》没有用更多的异本校对,故经首脱十五字。此处内容,见《大正藏》85/2895/1415上(注8)。S.343v中所抄佛经,多是这本《佛说要行捨身经》。
(四)从“如是我闻”起,至“南无员(圆)满宝心(报身)卢舍”止,才是《新编》所说“佛典七行”。这七行佛经,共分四个方面内容:
1、“如是我闻。一时佛在王舍城鹫山,与大苾蒭众二千五十人俱。皆是阿罗汉。”
案:这是经首六成就文,抄的是《佛说要行捨身经》前两行,见《大正藏》85/2895/1414下(注9)。
2、“观世音菩萨。若有无量百千万众生,受持苦恼,闻是观世音,便是,一心称名,观世音菩萨即是观其音声,皆得解脱。无尽意菩萨,若三千大千夜叉罗刹欲来恼人,闻其称。观世音菩萨白佛言:世尊。设欲求男,礼拜供养观。”
案:这是紧接在“阿罗汉”三字后面抄写的,是《法华经》“观世音菩萨普门品”中的内容。但抄写得十分混乱,错字也不少,似乎是正式抄经前随意的练笔。
3、“得见文殊及普贤”七字。
案:这是紧接在“供养观”三字后的,未详出自何处。
4、“佛说佛名。南无清净法身毗卢遮那佛。南无员满宝心(注10)卢舍”二十三字。
案:这是紧接在“普贤”二字后的,抄者似乎准备抄写《佛说佛名经》。
在这七行佛经后,另起一行,抄有“中天竹(注11)国王第三子是也”十字。
案:此行所言之人未详,从传记材料来看,唐代的金刚智是中天竺国王伊舍那靺摩的第三子。唐/圆照《贞元新定释教目录》卷第十四“总集群经录上之十四”云:
“大唐东京大广福寺故金刚三藏塔铭并序词曰:……金刚三藏者,中天竺国刹利王伊舍那靺摩第三子。以开元七年,南天竺国因节度使将军米准那表荐入朝,遂称南天竺人焉(注12)。”
是否就是指金刚智尚待考。
此行后即接抄“遗嘱五行”(即《新编》所云“S.0343vb 遗嘱五行”)。
二、“S.0343vc 杂写、佛经十三行”
今案:这里所谓“杂写、佛经十三行”包括三个内容:
1、“《法华经》普门品第廿五”(首题),空一字接抄从“尔时无尽意菩萨”至“以何”三十二字,共二行。
2、“三春欲末残句(注13)”,共二十二字。
3、“又迦叶婆”等九行。案:这里抄写的九行,是《佛说要行捨身经》,见《大正藏》85/2895/1415中。
三、“S.0343vd 圣教序”
今案:《新编》拟题不当。此篇内容是唐太宗《大唐三藏圣教序》写成后,当时的皇太子李治作的《述三藏圣教记》,见《全唐文》卷十五第三页(注14)。又,《大正藏》之《昭和法宝总目录》第三册内,有《御制大藏经序跋集》一书,内收唐、宋、明、清诸帝及日本圣武天皇等人之序文三十馀篇,为历代圣教序之总汇。唐高宗此文,也收录在其中(注15)。唐高宗另有《三藏圣教后序》,但非此文(注16)。《英藏敦煌文献》拟作《述三藏圣教序》,亦不确。因为当时李世民在位,李治不过只是太子(注17),父亲作了“圣教序”,儿子当然不敢与他平起平坐、也来一篇“序”,所以只敢说是“述圣记”,李治自称:
“伏见御制众经论序,照古腾今,理含金石之声,文抱风云之润。治辄以轻尘足岳,坠露添流,略举大纲,以为斯记(注18)。”
四、“S.0343vf 佛经二十一行”
今案:《遗书》三行后,接抄的佛经二十一行,也是《佛说要行捨身经》。从“佛言善哉善哉”至“不可穷尽”七行,见《大正藏》85/2895/1415上。从“佛言善男子若有情多生煞害”至“不如有人”十四行,见《大正藏》85/2895/1415中至1415下。
五、“S.0343vg 大唐皇帝述圣记(尾题)”
今案:《新编》拟题有误。从“盖闻二义(当作仪)有像”开始(注19),至“与乾坤而永太(当作大)”止(注20),抄写的是唐太宗《大唐三藏圣教序》。“太”字后紧接“大唐皇帝述圣记(注21)”六字,并有小注“在春宫日制”。但是,后面并没有抄“述圣记”,只是仅仅只有一个题目,故历来编目者均不察而误为尾题。从笔迹来看,和前面抄写《述三藏圣教记》的是同一人。前面的《述三藏圣教记》有文无题,此处则是有题无文,可能是因为前面先抄过了《述三藏圣教记》,故而这里略去不写。
六、“S.0343vh 胜天王般若经序(?)”
今案:此段文字,过去一直没有辨识出来。《新编》根据其中提到“胜天王般若”等,推测是《胜天王般若经序》。但是,这里抄的不是《胜天王般若经》的序,而是西明寺沙门玄则撰写的《大般若经第六会序》的全文(注22)。
玄则,《高僧传》无传,生平不详。据智昇《开元释教录》卷八记载,玄奘译场初建之时,他就同辩机、道宣等共任缀文、笔受等要职,参与了多部重要佛经的翻译。著有《大毗婆沙论钞》九卷、《禅林钞记》三十卷等。玄奘译出《大般若经》后,玄则为十六会各别制序,全部置于经前流通至今,足见其当时在译场中的地位不低。
《胜天王般若经》也称《胜天王般若波罗蜜经》,七卷,陈天嘉六年(565),中天竺优禅尼国王子月婆首那译,见《大正藏》第八册(注23)。其中内容记载佛应钵婆罗天王之问,对大众说甚深般若及其修习之法。计分“通达品”、“显相品”、“法界品”、“念处品”、“法性品”、“平等品”、“现相品”、“无所得品”、“证劝品”、“述德品”、“现化品”、“陀罗尼品”、“劝诫品”、“二行品”、“赞叹品”、“付嘱品”十六品。此经与玄奘所译《大般若经》卷五六六至卷五七三之“第六会”为同本,只是玄奘译本将第一“通达品”分为“缘起品”及“通达品”,故总有十七品,所以《序》中有“即旧《胜天王般若》,今译成八卷一十七品”一句。
七、“S.0343vi 佛经七行”
今案:《新编》拟题有误。第一,这里抄录的文字不是佛经。第二,共有六行而不是七行。这里文字有两种情况。一是有一纸片,贴补在前面《大般若经第六会序》的倒数第二行上半段,除了《大般若经第六会序》中“性三种郁无性以阡”、“之士犹希取质况承”这十六字外,还抄有《普门品》七行,计五十七字。二是被称为“愿文号头(注24)”的六行文字(注25)。从内容来看,是为施主作某种佛事而用的愿文号头,如第三行中说:“厥今坐前施主,英灵独秀,文武……”由于这六行文字上半段被贴住,故《敦煌愿文集》未收。
八、“S.0343vj 佛经十八行”
今案:这里抄录的文字也不是佛经,而是所谓“号头”。十八行文字共分四个部分,从“盖闻十号灵觉”至“皆蒙利益”为第一部分。从“恭闻觉体潜融”至“终归磨灭者”为第二部分。从“夫金镜西照”至“即有律座当矣”为第三部分。从“夫大雄一觉”至“咸蒙利益”为第四部分。这四篇号头,《敦煌愿文集》全部收录(注26)。
经过以上考订,我们可以看出,敦煌卷子S。343v号中的佛教文献主要是《佛说要行捨身经》、《大唐三藏圣教序》、《述三藏圣教记》、《大般若经第六会序》和愿文号头。其中《佛说要行捨身经》等在敦煌卷子中所存抄本较多,但玄则的《大般若经第六会序》过去仅发现了一个抄本,即S。4114号(注27),抄在玄奘所译《大般若经》卷五六六前。此次发现,为《大般若经第六会序》提供了另一异本。
2000年12月3日写定于苏州
西园戒幢佛学研究所无尽灯楼
1 见黄永武主编《敦煌宝藏》3册175页,台湾新文丰出版公司1984年6月印行。又见《英藏敦煌文献》1册140页,四川人民出版社1990年印行。《英藏敦煌文献》字迹清晰,本文即据此本。
2 见《敦煌愿文集》1页,岳麓书社1995年11月印行。
3 见敦煌研究院编《敦煌遗书总目索引新编》之一“斯坦因劫经录”11页,中华书局2000年7月印行。
4 所脱字数不确,似为五字。
5 见S.4318a,《敦煌宝藏》35册285页。
6 见《大正藏》55/2154/672中。
7 见《大正藏》85/2895/1414下。
8 原文作:“……恒相值遇,共为眷属,次复作佛,即其人也。我因捨身,发大誓言……”。
9 《大正藏》作:“如是我闻。一时佛在□□□□□□大苾刍众千二百五□□□□□汉,大迦叶波而为□□□□一千人俱。”
10 案:“员满宝心”疑当作“圆满报身”。
11 案:“竹”当作“竺”。
12 见《大正藏》55/2157/876中~下。
13 《英藏敦煌文献》拟题,见145页。
14 见中华书局影印本1册177页上。
15 见《大正藏》“别卷”《昭和法宝总目录三》1421页上栏。
16 见《大正藏》“别卷”《昭和法宝总目录三》1420页中。
17 现存的版本一般都有小注“在春宫日制”说明。
18 见《昭和法宝总目录》第三册《御制大藏经序跋集》,《大正藏》别卷三77/1421上。
19 见《英藏敦煌文献》1册147页上。
20 见《英藏敦煌文献》1册148页上。又见《敦煌宝藏》3册183页下至184页上。
21 “述”字下原空二字距离。
22 《大正藏》作:“源夫控归涂以弥纶,践要极而端务,莫若警十度于一施,披六蔽于三檀。矧般若之大猷,固总领而高视。诚庶心之扃牖,积行之枢轴,故能范围真际,充塞尘区。泛之则无缘,绥之则无动。大悲抗其首,大舍维其末。恬五痛之苦修,倏三祇之遥序。愿无近远,遇物成资。善靡鸿纤,触涂必衍。凭无象而永日,辍有轮于长夜。穷幽尽妙,其般若之致乎。粤有天王,是为最胜。捐乐宫而下拜,泛嘉名而上表。念兹在兹,爰究爰度。然以位悬道隔,非目击之能存。所以轨众谐辰,寄言提而取悟。即旧《胜天王般若》,今译成八卷一十七品。其发明弘旨,敞拔幽关,固已法宝骈映,义林交积。自性三种,郁无性以阡眠。果德万区,殷不德而辉焕。凡鼓箧之士,犹希取质。况乘杯之客,如何勿思。”见《大正藏》7/220/921上。
23 见《大正藏》8/231/687上。
24 案:《敦煌愿文集》题解云:“敦煌愿文的写作,无论其所述内容如何变化,文章格式一般都可分为三段:首段为弘扬佛教的教义和教法;二为实际内容,即写作的原因和目的;三为祝愿和祈求。这四段文字正是敦煌愿文的首段,写卷中亦称之为‘号头’,或简称作‘号’。它们通常不受文章内容的制约,可以随意选用任何一段作为全文的首段。”见27页。
25 案:如果要将所贴纸片算进去,则有八行。
26 见《敦煌愿文集》“愿文范本等”,26页~27页。
27 见《敦煌宝藏》34册5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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